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大丰南阳高中录取分数线)

来源:国际学校招生网2024-06-21 13: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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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费

院校专业: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958年建校,是一所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也是国家“一五”期间44项国防科技工业配套项目建设院校。学院先后隶属中国第三、第五机械工业部,中国兵器工业部,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是国家国防科工委重点支持院校。1999年学院划转陕西省管理,2001年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国家国防科工局与陕西省“省部共建”院校,陕西国防工业职教集团牵头单位,中国航天科技教育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建校以来,学院立足陕西,面向国防,为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创新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子遍布全国十二大军工集团。,学院荣誉。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优秀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国家国防科技工业教育实训基地、国家军工文化教育基地、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国家体育运动先进学校、陕西省 “一流学院”立项建设单位、陕西省文明单位、陕西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陕西国防工业职教集团牵头单位、中国航天科技教育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入选教育部“人文交流经世项目”首批“经世国际学院”。,基础设施。学院地处西安市鄠邑区,建有两个校区,占地 1003亩,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6.1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87.58万册、电子图书75.3万册。接入互联网出口带宽4500Mbps,实现了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学院建有大学生活动中心、400m标准塑胶跑道、田径运动场等体育场馆,拥有大学生餐厅、大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报告厅、配备空调的新型学生公寓等基础设施。,专业设置。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开设涵盖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化与药品等 11大类58个专业,其中“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1个、教育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7个、国家示范(骨干)重点建设专业4个、教育部全国职业院校装备制造类示范专业1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优秀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14个、省级一流培育专业9个、省级一流建设专业5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专业5个,形成了以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群、软件技术专业群为引领,以军工电子、能源动力、军工特能材料等为支撑的专业群协同发展格局。,教学成果。近年来,学院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3项、省级14项,联合主持国家级教学资源库4个、省级4个;教师发表学术论文7191篇,其中核心期刊1452篇,SCI、EI等收录33篇,知网收录论文数量居全国高职院校第4位;教师各类科研立项878项,授权国家专利399项,出版学术著作、教材443部;学生获国家级技能大赛奖34项,省级328项,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奖3项,省级41项,“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级奖6项。,师资力量。学院现有学生 19000余人,教职工900余人,其中教授44人(二级教授2人),副高以上职称279人,双师素质教师439人,博士、硕士研究生507人。教职工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国家国防教育专家2人,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特支计划”领军人才2人、“青年杰出人才”3人、劳动模范3人、技术状元4名、技术能手27名,省级教学团队3个、教学名师11人。,实训条件。学院与企业共建校内外实训基地 499个,其中国家级12个、省级2个,装备制造等军工特色实训基地127个,校内实验实训室141个;建有4个“校中厂”、13个校企合作工作站、4个技术研究所、1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搭建起了集“教学、生产、科研、培训、服务”五位一体的实践教学平台。,校企合作。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教育集团入选全国首批示范性职教集团,与省内外百余家军工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全方位、深层次校企合作,探索出在全国具有广泛影响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学院先后与德国奔驰公司合作,建成工厂化标准的实验室,开设奔驰订单班;与巴斯夫有限公司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成为陕西首个与该公司合作的高等职业院校;联合北京 FANUC共建全国首个现代产业学院,组建“FANUC英才班”;与中国航天科技国际交流中心举办航天工匠班;与科大讯飞共建高职全国首家“人工智能产业学院”;与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共建西部首家“比亚迪产业学院”;与腾讯云、南京五十五所,共同组建了“腾讯云创新创业基地”;与西安君晖航空,共建军民融合“现代无人机产学研基地暨联合创新中心”;与日本老年服务机构瑞穗会签订校企合作战略,共同培养养老服务人才。建成教育部“工业机器人职业人才培养中心”“教育部-中兴通讯ICT行业创新基地”。,校园文化。学院诞生于国防、成长于国防、服务于国防,在 60余年办学积淀中,学院集黄岩洞精神、“两弹一星”精神、军工精神等凝练出“忠诚报国,敬业奉献;博学多才,修身求索;热爱军工,能高技强;坚韧弘毅,追求卓越”的“忠博武毅”国防职教精神;建成由国防科技展馆、砺剑广场、军工文化墙、军事素质训练拓展中心4个模块组成的同类院校全国唯一的“国家级军工文化教育基地”,每年面向军工企业、驻地部队、军事院校、大学生开展军工教育2万多人次。,国际交流。学院是教育部 “人文交流经世项目”首批“经世国际学院”建设院校,先后加入“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国际联盟、中国——南非职业教育合作联盟、东南亚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联盟、中德职业教育联盟等国际组织机构,与德国代根多夫应用技术大学、泰国格乐大学、新加坡南阳理工学院、澳大利亚坎培门学院、俄罗斯阿穆尔共青城国立大学、马来西亚北方大学、巴基斯坦无线工程学院、韩国国立群山大学等国30余个国家50余所院校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选派300余名教师赴国外交流、访学、研修、学历提升,选派优秀学生赴德国、日本、马来西亚等国家交换学习、学历提升,不断提高学院国际化办学水平。,育人成效。学院秉承 “厚德重能,励学敦行”的校训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校风,积极践行“忠博武毅”的国防职教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不忘初心、奋力前行,每年就业率均保持在95%以上,培养了10万余名分布在兵器、航空、航天、船舶等行业的优秀毕业生,涌现出了著名弹药专家、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科学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级劳动模范以及辽宁工匠、四川工匠、西安工匠等军工行业领军人才和高素质军工特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祖国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

其他信息:

甘肃 文科 专科 404 -- 0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 吉林 文科 专科 405 -- 0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 文科 专科 405 -- 0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 文科 提前 406 -- 0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山西 文科 专科 406 -- 0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 山东 文科 专科 406 -- 0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海南 文科 专科 407 -- 0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 文科 专科 407 -- 0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陕西 文科 本科三批 407 381 26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湖南 文科 专科 408 -- 0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 文科 专科 408 -- 0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 文科 专科 408 -- 0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广西 文科 专科 408 -- 0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山东 文科 专科 408 -- 0 东营职业学院 湖南 文科 专科 408 -- 0 焦作大学 湖南 文科 专科 408 -- 0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云南 文科 专科 408 -- 0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 贵州 文科 专科 408 -- 0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 文科 专科 409 -- 0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 文科 专科 409 -- 0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湖南 文科 专科 409 -- 0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 文科 专科 410 -- 0 比较好的文科大学 1.北京大学 诞生于1898年,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国立大学,也是最早以“大学”之名创办的学校,其成立标志着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开端。 北大催生了中国最早的现代学制,开创了中国最早的文科、理科、社科、农科、医科等大学学科,是近代以来中国高等教育的奠基者。 9个A+:哲学、应用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考古学、世界史。 2.北京师范大学 北师大,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 前身是1902年创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50年,毛主席为北京师范大学亲笔题写校名;1952年,辅仁大学并入北京师范大学。2002年,教育部和北京市决定重点共建北京师范大学。 5个A+: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体育学。 3.华东师范大学 华东师大,位于上海,由教育部直属。成立于1951年,是教育部、上海市和国家海洋局共建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 2个A+:教育学、世界史。

大丰南阳高中录取分数线2022

1、提前批各类分数线:市一中全市班605分;市一中国际班535分;市二中国际班466分;西峡一高国际班498分。

2、第一批各学校预录分数线:一中595分、二中525分、五中560分、八中505分、一完530分、二完503分、三完500分、四完505、油田一中505分。

3、第一批学校低控制线500分。

南阳市区先后有8所书院,清末至抗日前夕,南阳市区有小学达200多所,中学10余所。南阳拥有八所高等学校、十四所中等专业学校,是中国农科院、中国林科院的科技示范市。

2000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南阳师专升格为南阳师范学院(河南文理学院),成为南阳历史上第一所省属全日制本科高等学校。

注意事项:

截至2019年末,南阳市研究生培养单位1个,招生数78人,在学研究生203人,毕业生46人。拥有普通高等学校6所,全年招生数3.56万人,在校生9.82万人,毕业生2.75万人。成人高校招生数1.76万人,在校生3.81万人,毕业生1.36万人。

以上内容参考: 高考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南阳师范学院 商丘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层次各种类型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标代码10484),实行多校区办学,目前有郑东校区(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文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80号)、文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90号)。
第五条 办学性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为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招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以培养本科生为主。普通本、专科学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审议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对招生政策、招生规则、招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招生委员会闭会期间,代行招生委员会职权,指导完成日常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2018年学校按照规模质量并举的原则,安排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普通本科计划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普通专科计划面向河南省招生,艺术类(专业课为美术类科目)本科计划面向河南省、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山西省招生,艺术类(专业课为音乐类科目)本科计划面向河南省、江苏省招生,专升本计划面向河南省招生。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按照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生源结构、生源质量、往年录取情况等因素,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学校实际办学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等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学校为了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后出现的生源超过计划数的问题,以及满足生源质量高、人数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需要,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的相关规定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公正的原则使用。
第十四条 预留计划调配使用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五条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检察学院属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合作办学,在本科二批次招生,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负责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工作,学生录取后在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就读(地点在新郑市龙湖大学园区双湖大道1号)。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2.学校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的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照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对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则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同时综合考虑不同专业对相关考试科目、身体条件等因素的要求。对于未能分配到所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同意调剂的,调剂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不同意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河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绘画和设计学类专业:使用河南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相应录取批次省定分数线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的60%加上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成绩并列,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也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河南省内将绘画和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列为一个专业组,录取时,省招办对同一组按所含专业计划数之和的一定比例统一投档,学校根据录取规则择优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同组专业间生源不均时,将生源充足专业所报同意调剂志愿的未录考生,调剂到同一专业组生源不足的专业。
音乐学专业:使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且要求主科声乐成绩80分及以上的考生和专业主科钢琴成绩8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报考。录取规则为: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相应录取批次省定分数线、以专业课成绩的60%加上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成绩并列,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绘画和设计学类专业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公布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年省外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音乐学专业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公布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年省外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
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公布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专项(定向)招生录取原则
1.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内地新疆班招生、内地高校支援新疆预科招生等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政策规定。
2.高招录取时对没有按照专业录取的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学习期满达到了进入本科阶段学习要求的,在我校2019年第二批次(考生所在省)招生专业范围内选择学习专业。
3.定向哈密地区扶贫计划招生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教育厅、考试院或省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的有关规定,组织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
经有关部门批准,普通本科专业文科类学费为3400元/生?年,理工类学费为3700元/生?年,艺术类学费为57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普通本科专业学费为18000元/生?年;少数民族预科生第一年学费为20000元/生,预科结束进入本科阶段按所录取专业标准收取学费;与爱尔兰合作专科各专业学费为13600元/生?年;软件学院专科各专业学费为10000元/生?年。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每生每年600元到1100元不等。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本科生实施学分制学费收费,每年先按专业学费标准预缴,毕业时根据所选修全部课程学分总数进行结算,具体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奖励资助政策
为鼓励优秀学生,学校设置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采取开辟新生“绿色通道”、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减免学杂费等资助措施。
第二十六条 外语类各专业只招收俄语和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进校后除俄语专业外,其余本、专科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形式,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 邮政编码:450046
学校网址:
招生办网址:
招生办电话:0371-86507767

【商丘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商丘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483


学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梁园校区)


河南省商丘市文化中路298号(睢阳校区)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第一章 总 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商丘师范学院各类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招生、各类专项(定向)招生。


第二条 商丘师范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商丘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同时接受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为商丘师范学院,现有梁园校区和睢阳校区两个校区。


第五条 商丘师范学院为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商丘师范学院以培养普通本科生、专科生为主。普通本、专科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商丘师范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七条 商丘师范学院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优良的办学传统和鲜明的办学特色,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涵盖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和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商丘师范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同时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决议,指导完成日常招生工作。


第九条 商丘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商丘师范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政策要求


第十条 2018年商丘师范学院面向全国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按照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通知精神,综合考虑学校在各省(市、区)的录取批次、生源数量、往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研究确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我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我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均衡各省(市、区)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十三条 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用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进档考生多于执行计划


情况下的录取。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我校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六条普通类录取原则


普通类各专业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依次排序投档,若仍有并列,则将并列考生全部录取。


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实行“专业清”录取原则,按第一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满的专业,将依次从第2、3、4、5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以及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中录取。美术学、绘画、雕塑、美术学(书法)、美术(专科)、动画、摄影、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按专业分排序。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按专业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分排序,文化课排序规则与普通类相同。音乐表演、舞蹈编导、音乐表演(专科)专业按专业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专业主科分排序。音乐学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70%+文化分×3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分排序。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和体育教育(专科)专业均以“分数优先”原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排序。若相关省(市、区)招生部门对体育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按照当地规定执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规定,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折合总分(总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定向招生、公费教育师范生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录取办法按国家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原则上同意各省(市、区)教育厅、考试院或省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未能取得应届毕业资格的专升本考生等其他情况)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六章其 他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


商丘师范学院各专业学费标准按河南省发改委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具体专业收费标准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标准执行。另外,住宿费根据宿舍情况按600-1100元/生·年收费(收费标准以2018年河南省招办《招生考试之友》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二十三条 奖学金、助学金设置情况:


我校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2、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旨在奖励在学习或其它诸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奖金数额为1000元。


3、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3000元、4000元。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商丘师范学院没有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为商丘师范学院招生的纲领性文件,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各类具体招生简章。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商丘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2018年南阳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8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 学校全称:南阳师范学院


2. 学校代码:10481


3. 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


4.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5. 学校概况:


南阳师范学院是河南省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2011年获批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并顺利招生。2014年被河南省教育厅确定为河南省第二批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学校。2016年被省教育厅遴选为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2017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占地1875亩,现有校舍面积85.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3.3亿元,馆藏在册图书530余万册。学校下设24个院(部),与韩国全州大学、澳大利亚南澳大学以及美国、瑞典、芬兰等国家的大学合作办学,开展本专科、研究生联合培养、学生互换、教师访学进修、科学研究等多形式、宽领域的合作。学校现有66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教职工1600余人,教师中教授135人,副教授389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100人,其中博士352人。拥有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省管专家、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200余人。初步形成了以高层次专家为核心,以教授、博士为骨干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本专科在校生、硕士研究生、留学生共计28000余人。


学校大力推进“科研强校”工程,近5年以来,我校共获得项目150多项,连续三年在全国600余所新升本科院校中名列第一。学校大力实施“质量立校工程”,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完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保障的长效机制,按照“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的培养原则,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卧龙学子”人才培养品牌享誉中原。学生在国家、省市组织的各类大赛中频获殊荣,学生考研成绩突出,深得社会好评。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超过90%。2016年学校被评为“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和“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2017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质单位、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并再次蝉联全国文明单位。


二、组织机构


南阳师范学院成立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招生计划


2018年,学校立足河南,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层次、专业及人数详见有关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四、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报考旅游管理(航空服务与管理方向)专业的考生体质,除符合体检规定外,要求女身高162-172cm,男身高172-184cm,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除英语专业外,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各专业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五、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1、考生档案投档至学校后,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应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同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2、体育类、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


美术学、音乐学、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雕塑、工艺美术、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同分数考生,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六、录取公布渠道:录取后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七、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八、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情况


普通师范和非师范本、专科生的专业奖学金和补贴标准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困难学生补贴、南阳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等,同时学校还通过国家助学贷款项目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联系地址: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处


报考期间咨询电话:0377-63510790 63510791 63510793 63510795 63510797 63523210 63523167 63523213 63523152 63523157


日常招生咨询电话:0377-63513466 63516507(传真)


招生咨询QQ群号: 492984669 517776292 589716599 614424432


网址: www.nynu.edu.cn Email:nynu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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