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举报参与幼升小审核五证的人(北京幼升小五证 劳动合同两家满6个月可以么?)
来源:国际学校招生网
时间:2024-09-21 05: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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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举报参与幼升小审核五证的人
入学条件及方式: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且在我区居住需要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我区务工就业证明、在我区实际住所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下简称五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经相关委办局、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联合审核确认,开具在京就读证明。审核和开具在京就读证明程序和标准详见附件3《通州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程序和标准》。
小学入学(按规定时间在小学入学服务系统采集信息)持在京就读证明及以上“五证”到我区小学联系就读。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收有困难的,区直中小学服务地区由区教育考试中心,乡镇中小学服务地区由各乡镇教委办协调解决。
凡属区县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按相关规定,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协调解决。
北京幼升小五证 劳动合同两家满6个月可以么?
《劳动合同法》规定:满六个月不满一年。是第47条个月经济补偿的规定。具体条文: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析
一、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
二、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延续了我国以往的做法。
三、计算基数
计算经济补偿时,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关于一个月工资是劳动者本人月工资、本企业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还是当地月平均工资,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进行了讨论和研究,最后规定月工资是指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四、计算封顶
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有的意见认为有些高端劳动者,工资收入较高,谈判能力较强,在劳动关系中并不总处于弱势地位,如果完全适用经济补偿的规定,用人单位负担太重,也体现不出经济补偿的性质和特点,建议劳动合同法作出调整。这种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目前最迫切的问题是如何更好的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低端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对于高端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市场调节并举的方式,保护其合法劳动权益。但考虑到我国还没有将劳动者区分不同群体,并适用不同法律的先例,在立法技术上也较难处理,因此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将高端劳动者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但在经济补偿部分对高端劳动者作了一定限制。即从工作年限和月工资基数两个方面作了限制,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非京藉幼升小具体上交五证时间和信息采集时间
一、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一)持有下列证明的,按本市户籍学生对待的范围。
1、区人力社保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2、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3、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
4、驻海淀区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5、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6、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
7、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在有效期内。证件居住地为海淀区且附有持证人员子女信息)
(二)信息采集办法
1、适龄儿童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进行初审。
2、学区审核通过后,到小学发展研究中心复审材料,符合条件的家长将收到短信通知,持获得的信息采集账号及密码按提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服务平台”(yjrx.bjedu.cn),进入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参加信息采集,打印“信息采集表”.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一)信息采集条件
年满6周岁(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居住,且从未就读过一年级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二)信息采集办法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5月1日—5月30期间,登入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点击进入)进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注册后按相关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内容真实、准确,经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并打印“入学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明政府审核,通过后生成“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编号,家长再次登录“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打印“信息采集表”。
(三)审核证明证件
1、审核时间:
5月19日—5月30日
2、审核所需的证件:
父母双方海淀《暂住证》
在京合法住所居住证明
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户口所在的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
3、审核部门
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4、审核程序
(1)家长持打印的“入学申请表”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核实信息并盖章。
(2)家长持经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核实信息并盖章的入学申请表,到新居民服务中心核实信息,由新居民服务中心主任签字并盖章。
(3)街道(镇)受理并审核:家长持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新居民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的“入学申请表”及海淀暂住证、全家户口薄、父母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合法住所居住证明和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证明证件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镇),由街道(镇)和公安部门审核,经审核后,系统将自动发送审核结果(通过或不通过)至家长注册手机上。
(四)入学程序
1、“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打印信息采集表:审核通过后,家长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服务平台”,点击“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打印“信息采集表”.
2、联系就读学校:家长携带“信息采集表”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附近学校进行登记(具体详见学校通知)。学校具备接收能力,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安排入学。学校接收有困难的,由学区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五)重要提示
1、本系统全市联网,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在一个区县参加信息采集。
2、家长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一切责任由家长承担。
3、街道(镇)审核通过的注册适龄儿童用户必须再次进入北京市“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打印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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